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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实习问题的有关规定(试行)
发布时间:2017-06-20 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3607

为加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阶段的管理工作,经学科和学院讨论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一、汉语国际教育实习在专业培养中有着重要地位,而孔子学院志愿者在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二、应届高校毕业生已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,如已考取孔子学院赴外志愿者,经导师和学院同意,报研究生院审批后,可为其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

三、研究生一年级应以修学分为主,原则上不鼓励赴外实习,对于已考取赴外志愿者的学生,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,可参加赴外志愿者培训,因参加培训而缺失的课程,应于该课程下次开设时重修。对于部分非主干课程和培训科目一致的,可由学生根据培训科目成绩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,经任课教师同意,学科审核和学院确认后,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。

四、学生在孔子学院实习一年后,如提出志愿服务延期申请,必须征得导师和学院同意,最长延期一年。

五、学生在孔子学院实习期间,如确有需要,需报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,方可采取网络互动方式开题。

六、已经修满学分的留学生,经导师和学院同意且履行手续后,可申请回国实习。实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,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交实习报告、实习证明和讲课录像等材料方可获得实习阶段成绩。

  留学生海外实习申请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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