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好!
按校机教2015【39】号文:立项建设的研讨课一般为48学时,其中授课学时不超过30学时,研讨学时不少于18学时。为做好校级研讨课相关工作,特通知以下相关事宜:
一、关于本学期课程成绩认定:咨询电话:52090229(教务处实践科)
学生修完该课程规定的任务后,可获得课外研学0.5学分。
(本学期需认定学分的研讨课课表见附件1)
1、校级研讨课授课周次1-11周,课程结束后即可开始认定课外研学学分;
2、课外研学学分认定流程:请任课教师提交选课学生名单并标明所获得的研学学分(即0.5或0),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,纸质单送至:九龙湖校区教五207,蒋艳老师处。
二、关于任课教师兼课酬金\工作量认定:咨询电话:52090221(教务处教研科)
三、关于2016-2017-3学期排课、选课:咨询电话:52090226(教务处教务科)
1、预排课表见附件2。
2、因教务处拟在14周安排学生预选课,请务必在12周(?xml:namespace>
另:欢迎各位任课老师加入东大校级研讨课交流群 QQ群号:362899855
附件1:2016-2017-2学期校级研讨课课表(需认定研学学分).xls
附件2:2016-2017-3学期校级研讨课预排课表.xls
谢谢大家!